默沙东新冠口服药莫诺拉韦胶囊于天津挂网,报1500元/瓶******
默沙东新冠口服药首发报价公示。
1月10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新冠治疗药品莫诺拉韦胶囊首发报价公示》,公示显示,莫诺拉韦胶囊首发报价1500元/瓶,40粒/瓶,进口到岸价(不含税)介于1100元和1200元之间,主要国家价格712美元(约合4826元人民币),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公告称,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2023年1月1日起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的创新治疗药品采取首发报价集中受理。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主动参照有关要求,就此前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莫诺拉韦胶囊提交了首发报价和有关资料。
值得关注的是,默沙东将莫诺拉韦在中国境内的经销权和独家进口权授予国药集团。上海市政协委员、国药控股副总裁蔡买松在上海两会现场接受澎湃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乐观估计,默沙东的新冠口服药莫诺拉韦有望于春节前在国内市面上进行销售。”
“目前主要是手续,操作层面的问题都可以克服。”对于莫诺拉韦进入国内销售的最新进展,蔡买松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1月4日凌晨,首批新冠口服药莫诺拉韦已到达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仓库,“数量在几十万盒,现在每天都在陆续到货,后续也会持续进货。”
蔡买松介绍,默沙东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有很多生产基地,从不同国家进口的药物进入国内都需要备案,目前相关部门都在进一步衔接,公司也还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批复。
蔡买松向记者进一步补充道,接下来公司将要给药物贴上中文标签,标签可能这两天就会到,贴完以后根据厂家的指令,就可以覆盖到全国。
至于未来莫诺拉韦将率先到哪些渠道销售,覆盖哪些区域?蔡买松表示,未来进入市场后大概率是从大医院开始销售。而是否会下放到网络诊疗平台,蔡买松表示,后续以相关部门的指令为准,再进行协调。
去年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默沙东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莫诺拉韦胶囊(商品名称:利卓瑞/LAGEVRIO)进口注册。
莫诺拉韦胶囊为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患者,例如伴有高龄、肥胖或超重、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活动性癌症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说明书用药。
默沙东的莫诺拉韦胶囊是继辉瑞Paxlovid、河南真实生物阿兹夫定之后,第三款在国内获批的新冠口服药。
目前,Paxlovid和阿兹夫定都已经进入部分城市的社区医院,由医生开具处方使用。进医保价格,辉瑞1890元/盒(共30粒),阿兹夫定270元/盒。
1月8日晚,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相关要求,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从新冠药物的产品使用上来看,据第十版方案介绍,莫诺拉韦胶囊适用人群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中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年患者。用法为800毫克,每12小时口服1次,连续服用5天。不建议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